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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部分课程代码及名称的通知

时间:2005-08-24 00:00:00  来源:  点击数:31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关于变更自学考试水利学、宪法学(一) 等五门课程代码及名称的通知

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变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水利学>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办函[2005]56号)文件和《关于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部分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和学分的通知》(考委办函[2005]3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自学考试“2444水利学及其实践环节部分、“0212宪法学(一)“0211法理学(一)“0256金融法(一)“0855婚姻家庭法(一)等五门课程的代码及名称变更情况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调整一览表:

序号

原课程代码

原课程名称

变更后课程代码

变更后课程名称

涉及专业

1

2444

水利学

3347

流体力学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工业工程(本)

2445

水利学 (实践)

5721

流体力学(实践)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

2

0211

法理学(一)

5677

法理学

法律(专、本)、律师(专、本)、监所管理(专)

3

0212

宪法学(一)

5679

宪法学

法律(专、本)、公安管理(专、本)律师(专)、监所管理(专)

4

0256

金融法(一)

5678

金融法

法律(本)、律师(本)

5

0855

婚姻家庭法(一)

5680

婚姻家庭法

法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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