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文件 宛招中[2010]7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普通中专第二次录取 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油田招办: 根据省招办的统一安排,全省普通中专第一次集中录取工作已于8月7日结束,第二次集中录取工作将于10月中旬进行。为使今年我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圆满完成生源计划任务,现将第二次集中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一、认清形势,分析原因,充分认识完成今年普通中专生源计划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近几年,由于诸多社会因素,造成一部分在校初中生过早辍学,外出打工,应届初中毕业生流失严重,造成我市普通中招报考人数逐年减少,加之我省中职招生计划连年扩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远大于报考人数,这就形成了明显的剪刀差,无疑增大了完成普通中专招生计划任务的难度。据统计,今年全市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的仅有1410人,占报考人数的2.5%。而分配给我市的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多达2万多人,要圆满完成今年我市普通中专招生计划,任务艰巨,形势严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多元化经济迅速崛起,急需大量的初、中级专业实用性人才。同时,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加快发展中职教育步伐,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这为中职教育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机遇,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我们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深刻认识发展中职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树立大教育观念,紧抓历史机遇,加大宣传力度,深挖生源潜力,努力完成今年我市的普通中专生源计划任务,为大力发展中职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 今年,市、县招生机构、初中学校和招生院校对中招宣传工作都十分重视,采取了不少措施,作出了很大努力。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存在宣传渠道不畅通,宣传方法不灵活,宣传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加之一些县区地方保护倾向,封锁中职学校招生政策和信息,甚至违背考生意愿,肆意干涉考生选报志愿,造成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人数锐减,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分流比例严重失衡。目前,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已告结束,原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中将有16000人左右落选,因此,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在普通中专第二次集中录取前这段时间内,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把宣传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深入。要深入基层,走向农村,积极动员和指导更多的考生到自己理想的院校学习深造。在开展宣传工作时,还必须做到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有的放矢,努力提高宣传效果,为此,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把中招宣传工作作为近期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好。要认真研究和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提高宣传工作效果(各地近期中招宣传工作方案于9月20日前,以传真形式上报市招办中招科)。 2、要广泛宣传国家大力发展中职教育的新政策、新形势,让考生和家长都能全面了解政策内容和助学措施(从今年开始,就读中职涉农专业的考生将免学费),使更多考生自愿选择到中职学校学习。 3、要通过不同形式,将第一次预录新生信息向社会公布,积极动员已被录取的考生按时报到入学,提高新生报到率。 4、要积极引导未被录取的中考考生,主动与有关院校联系,持准考证和成绩证明按院校规定时间报到入学。中考成绩在240分以上的考生,还可以选报五年制或“3+2”高职高专计划类别。 5、要进一步拓展宣传工作的辐射面,将往届初中毕业生、社会青年和高考落榜生(今年,全市高考落榜生有2万多人),以及返乡农民工纳入到宣传对象的范畴,积极动员他们在有效时间内持相关证件直接到招生院校注册入学,但此类人员只能选报小中专或大中专计划类别。 三、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为考生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在宣传工作中,我们要切实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思想,努力为考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各地都要设立中招咨询处和咨询电话(市招办咨询电话63134312、63191316),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前来咨询的考生及家长,主动、耐心解答有关问题,提供政策咨询和求学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各县级招办还要及时为考生提供统考成绩证明,确保考生能够按时报到入学。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对考生和家长敷衍推诿,不得刁难和设置障碍,严禁利用考生求学机会向考生及家长勒索钱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目向招生学校索要组织生源劳务费、介绍费等,否则,将依据《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严格按要求建立和管理考生档案 今年,我市还将实行“网上直报”的办法接收各招生学校录取的新生信息,市招办进行统计汇总后,于9月26日下发至各县级招办。各地应及时登陆“南阳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数据,按照学校代码顺序,分学校、分类别打印新生花名册,并按要求建立新生档案,于9月30日上报市招办。未参加中招统考的新生档案由各招生学校建立和管理。今年落选考生的档案,各县级招办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一年内不得随意处理。 南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0一O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中专 二次录取 通知 抄报:省招办、市教育局 南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0年9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