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综 合 情 况 |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市招办的工作安排,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2)按时参加市招办召开的中招会议。 (3)及时领取各种文件、表册和资料;按时上交报表、材料(阶段小结等)和软盘。 (4)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5)努力完成中等职业学校生源计划。 (6)坚持原则,反对弄虚作假,严禁徇私舞弊。 (7)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市招办。总结材料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8)“网络”通知,应在规定要求时间内回复。 | 50 | (1)不按政策办事,自定工作细则与上级精神相抵触,造成重大失误的,目标考评为不达标。 (2)无故旷会一次扣10分,迟到一次扣5分。 (3)各种报表和材料未按时上报一次扣10分。 (4)未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扣10分。 (5)计划完成情况达不到全市平均值的,每1%扣2分。 (6)招办工作人员有违纪舞弊行为,一人次扣30分。 (7)网络回复不及时每次扣5分,没回复每次扣10分。 | | | |
2 | 宣 传 工 作 | (1)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措施得力;配合招生学校宣传工作积极主动,服务热情。 (2)宣传内容全面,政策具体、准确,有文件依据。 (3)宣传形式灵活多样,讲求实效。 (4)积极在各级媒体刊播宣传文章。 (5)认真对宣传工作进行总结。 | 80 | (1)不重视招生宣传或宣传措施不落实扣10分。 (2)宣传政策不全面或有错误,一次扣10分。 (3)不配合招生学校宣传工作,招生学校对工作评议较差的扣10分。 (4)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少于5篇,每少一篇扣3分(采稿凭证原件有效)。 (5)不上报年度宣传工作总结扣5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