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招生办单位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 执行国家、省、市下达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编制有关中专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方案。
三、 负责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招收飞行员工作。
四、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五、 负责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等社会考试的相关工作。
六、 完成省招办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流程:招办主要工作流程:招生政策宣传、报名、体检、考试、公布成绩、填报志愿、录取、其他后续服务。
监督举报电话:63137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