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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程的通知

时间:2007-04-27 00:00:00  来源:  点击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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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程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2006]2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设置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学分)和“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学分)。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本科专业设置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和“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学分)。

经济管理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与其他类专业一致,“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学分)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由全国考委经济管理类专业委员会根据经济管理类各专业的情况设置。

三、原公共政治课程已考合格的可顶替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具体办法如下:

1、“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和“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三门课程中二门以上已考合格的,可顶替“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学分)和“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学分)两门课程

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两门课程中任何一门已考合格的,可顶替“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学分)

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已考合格的,可顶替“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学分)。

2、“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已考合格的,可顶替“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和“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学分)。

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已考合格的可顶替“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已考合格的可顶替“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学分)。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考试从200810月开始执行。请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和主考学校向考生及时宣传,做好过渡期间的工作。

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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