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主考学校、委托单位及广大考生的要求,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满足广大考生求知的愿望,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各专业的报考资格。凡取得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者,按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类别的最后一类,可报考相应的本科层次专业。
二00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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