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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1-15 00:00:00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点击数:51

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2012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九个科目的考试即将进行,现将本次考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信息采集的安排

  
我省2012级普通高中在校生、2011级普通高中需补考的学生及社会考生可参加本次考试报名。本次考试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全省统一使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略,以下简称《考务管理信息系统》)。

  本次考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时间为11月18日8:00至12月2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信息采集的内容

  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照片信息和本次考试的报考科目信息。

  2012级在校学生的学籍基本信息和照片信息由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教育管理部门提供,经省招办整理后统一导入《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考生学籍基本信息和照片信息不仅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高中毕业学生将来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各地要组织属地中学,对考生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要坚持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制度,确保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民族等关键信息与考生所持身份证一致。

  从2013年起,我省在高考报名中对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考报名信息实行与普通高中学籍信息“硬挂钩”的办法,通过身份证号实现考生高考网上报名信息与普通高中学籍信息的对接,考生高考网上报名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将会影响学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对于信息核对中发现的错误,学生所在学校应按照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向普通高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学籍信息更正。同时在《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以关键信息修正的方式逐级上报备案,省招办将根据教育厅普通高中教育管理部门提供的学籍更正信息在《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相关信息统一进行变更处理。

  社会考生的基本信息及照片信息由县(市、区)考务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标准》(见附件一)进行采集。

  信息采集及核对工作完成后,以学校为单位通过《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学生选报考试科目,并在网上足额支付报名费用,报名费按《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1265号)规定执行,每生每科8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9]105号)的有关要求,2012级学生原则上应同时报考全部九个科目,尚未通过全部科目考试需要补考的2011级学生选报相应科目。

  三、有关要求

  
1、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认真组织,做好高中在校考生及社会考生信息采集及核对工作。已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完成的2011级休、留、转、退等流动生信息,要通过《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流动生处理”功能进行逐级上报和处理工作。

  2、对于在信息核对工作中发现的错误,各地须于11月26日前向教育厅普通高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学籍信息更正。

   3、各市考务管理部门应于12月3日将通过《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报考情况上报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招办。同时,按照信息标准要求,检查由县(市、区)考务管理部门采集的考生照片信息,汇总后刻录光盘(一式两份),并附数据交接表(附件二),上报省招办。

  4、各地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根据《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操作手册,做好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各级考务管理部门、每一所中学、每一个学生熟悉流程,掌握操作,确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一、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标准(略)

   二、数据交接表(略)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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