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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招生办关于做好普通中专新生信息采集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6 10:52:12  来源:  点击数:42
      2021年全省普通中专集中录取工作将于11月8日至17日进行。为确保集中录取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招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新生信息采集及审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集中录取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尚不稳定,零星散发情况时有发生,必须全力做好集中录取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集中录取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各招生学校从集中报到前第14天开始对本单位参加录取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制定健康状况检测表,集中录取报到时需出具14天体温健康监测记录表,并加盖公章,出示全省通用的个人绿色“健康码”,如有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需出具近3日内核酸阴性监测报告,并进行现场体温监测正常后,方可办理工作证参加集中录取。参加录取人员自备个人防疫物品,录取现场所有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新生信息采集工作
      采集新生基本信息是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招生学校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招办要求配备人员和设备,在工作中加强管理,强化责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所有新生必须通过“省招生服务平台”提供的二代身份证信息自动读取功能采集信息,确保新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三、各类待审核新生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年龄小于15周岁的小中专新生。需提供其初中毕业证。2007年以后出生的需同时提供其初中学籍证明。
      2、审核未通过的大中专新生。需提供其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或初中毕业三年以上)毕业证。如果毕业证丢失,其证明材料须加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五年制、3+2新生考试信息与户籍不符。需提供其初中毕业学校证明、报名登记表、初中毕业证、准考证、身份证及户口簿。
      4、外省籍学生。需提供其在宛流动人口居住证原件。
      5、参加中招考试但审核不通过的学生。需提供其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市招办将于11月1日至5日集中审核、处理各类待审核信息,请各招生学校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2、学生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除加盖出具证明的单位公章外,还须有经办人签名。
      3、学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原件,必须字迹、印章清晰,无缺项、无涂改现象。
      4、各类待审核信息,应分类统计,分类提交申请报告。
      5、分类打印待审核信息表册,并标明待审核信息的类别、招生学校名称及学校代码。表册中的学生排序应与“省服务平台”中的排序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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