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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5-29 09:50:06  来源:  点击数:4319

南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文件

宛招中(20153

 

南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油田招生考试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招办《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解下达生源任务

今年,省招办给我市下达普通中专招生生源任务17240人,市招办根据各县(区)、油田中招报考情况,按比例分解到各地(见附件)。今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仍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招办将汇总统计各地生源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评的依据。

二、春季招生工作

普通中专春季招收的新生一律免试入学,录取的新生纳入2015年招生计划(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不参加春季招生)。普通中专春季招生对象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初、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

511日至15日参加春季招生的招生学校将预录的新生信息,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传至省招办。520日至22日招生学校到省招办办理春季招生录取手续。春季招收的新生一旦办理录取手续,不得参加秋季招生录取。

三、秋季招生工作

(一)报名工作

各地要及时将普通中专招生学校的专业、计划、联系方式及特殊要求等向社会公布,指导考生根据家庭情况、兴趣爱好以及学业水平,选报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坚持自愿的原则,他人不得干预或代替,切实维护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凡在我市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子女,只要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可参加我市普通中专招生录取。

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专科(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2报名要求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参加2015年普通中招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可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填报志愿,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还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3+2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791日后出生)。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报名要求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凡参加今年中招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没有参加中招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3、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原来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落选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补报志愿,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4、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报名要求
  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大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以持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或高考准考证及身份证,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二)建档工作

根据省招办要求,所有新生档案统一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类别建立并管理。市招办负责向招生学校提供“五年制”和“3+2”新生的登记表(含志愿信息和中考成绩信息);招生学校负责收集审核新生的户口本、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材料;县级招办不参与新生建档工作。

(三)录取工作

我省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招生学校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填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报考普通高中的落选生,也可以凭初、高中毕业证注册录取新生。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工作由省招办负责,从参加2015年中招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市招办于729日前,将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信息,传给相关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可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征集的“五年制”和“3+2”新生,经过核对中招成绩达到录取分数要求的可发放录取通知书;自主征集的小中专和大中专新生,可随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招生学校于924日前,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实际报到的新生基本信息传给市招办,市招办审查后打印新生录取审批表。

全省拟于10月中旬集中办理普通中专新生录取审批手续。

四、招生计划管理工作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5年中专类招生计划的通知》(豫发规【201539号)文件精神,“五年制”和“3+2”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确定,各招生学校依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普通中专(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计划管理权限下放,省直厅局所属学校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招生计划由学校自行拟定,其余学校的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管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来源计划和根据“对等培养”原则,经我省教育厅计划部门批准的省外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招办汇总公布生源计划后方能安排招生。其中,开设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的专业和学制必须经教育厅备案批准。省招办对具有普通中专招生资格的学校统一编制学校代码并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同时,将各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印制成《2015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全省公布。

除个别学校外,其它学校招生计划一律面向全省招生。

五、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普通中专招生工作实施 “阳光工程”,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各地要采取得力措施,从根本上杜绝部门和地方保护,纠正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读本地职业学校的做法,允许外地合法普通中专学校到当地进行正常招生;要认真执行招生计划,坚决制止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有偿招生、虚假招生等行为的发生;省外生源需到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严禁普通中专学校利用联办形式与社会非学历培训机构勾结,虚增招生规模,为非学历培训机构学生办理普通中专学籍,收取管理费、骗取毕业证、骗取国家资助和补贴的行为;坚决打击个别学校采取伪造、欺骗等手段,编造或骗取新生名册,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行为。各县级招办要协同有关部门对当地中专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学校有违规招生行为,及时上报市招办。市招办调查落实后,对中专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录取审批手续,情况严重的,将报请省招办核减学校招生计划,甚至终止学校招生资格,以维护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六、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

普通中专招生宣传工作是中专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工作中要创新宣传模式,丰富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效果。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省、市招办网络平台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国家发展中职教育的新政策、新形势,为普通中专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地要召开不同形式的动员会和专题会,逐级传达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按要求将2015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目录》发放到各初中学校,使应届初中毕业生能够全面了解今年的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参考。要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辐射面,把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社会青年、复员军人、农民工纳入到宣传对象的范畴,挖掘社会生源潜力。同时,还要为招生学校开展宣传工作提供服务,在学生与招生学校之间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招生学校争取更多的生源,力争圆满完成我市今年的普通中专招生生源任务。

                                           南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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