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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1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1-03-25 00:00:00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点击数:35

豫招中[2011]1号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关于编报2011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方案的通知

 

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各省辖市招办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为了做好2011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方案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和招生学校的建议,为了更好地为招生学校搞好服务,今年将继续通过省招办生源计划网上直报系统接收省属学校和市属学校的普通中专所有计划类别的生源计划,省招办将生源计划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并下达到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要加强宣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五年一贯制实验班和 “3+2”分段制高等职业教育要按照上级计划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生源计划;省属学校和市属学校的招收初中毕业生和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招生计划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安排分专业生源范围。生源范围为18个省辖市和5个重点扩权县(市)及面向全省。

  三、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来源计划和根据“对等培养”原则,经我省教育厅计划部门批准的省外学校招生计划,由我办汇总公布生源计划后方能安排招生。

  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通知》(教职成[2010]543号)文件精神,今年各招生学校在上报生源计划、录取时须使用教育部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中的新专业名称及代码,若招生学校专业与《专业目录》不一致,经论证确需保留的专业,请及时向省教育厅备案。专业代码设定为8位,第1-2位为专业类,第3-4位为专业,第5-6位为41(河南省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第7-8位为各招生学校专业的顺序号。学校只输入前4位代码即可,后4位程序自动生成。

  五、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及招生学校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在相应栏或“备注”栏内如实填写注明。
  
  六、省属学校和市属学校通过网上填报分专业生源计划。请各校仔细阅读《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计划上报系统使用说明》,正确填写有关项目。今年有普通中专招生资格的所有学校代码和专业目录一并在网上公布,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要通知市属学校及时上网查询学校代码并上报分专业生源计划(登陆网址:略)。
  
  省属学校和市属学校上报生源计划截止时间为4月8日。

  联系电话:(0371)68101512   68101520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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