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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中专录取集中办公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1-10-26 00:00:00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点击数:31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普通中专录取集中办公有关事宜的通知

豫招中[2011]9号
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各招生学校:

  为了做好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普通中专录取集中办公时间定于11月8日—13日,在登封市鹿鸣山庄(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进行。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11月8日下午报到,招生学校9日报到,10日上午9:00召开录取大会。会后招生学校到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领取五年制“3+2”、小中专、大中专录取新生名册及五年制、“3+2”考生档案,然后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12日下午5:30停止打印录取新生名册。13日下午5:30录取集中办公全部结束。

  二、录取集中办公期间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设立档案室、录检室,主要负责发放五年制“3+2”考生档案,审核打印所有计划类别录取新生名册。省招办设立录取联络组、行政管理组、信息管理组、计划审批组、录取检查组、盖章审核组。录取联络组负责本次录取集中办公的组织工作,掌握录取工作进度,解决录取中出现的问题,接收和处理各类报告,解答招生录取有关政策和规定;行政管理组负责会议安排、物资供应、宣传接待、安全保卫、通讯文印、财务等事宜;信息管理组负责网络环境、应用系统部署维护及安全,负责信息技术支持及做好网络打印录取名册服务工作;计划审批组负责核对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调整经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检查组负责审核录取分数线,检查各种录取手续是否齐全,解决春季招生退档、重复录取、年龄小及户口信息中招考试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盖章审核组负责审核缴费情况,盖录取专用章,整理录取名册,向学校分发录取名册。

  三、五年制“3+2”和省管学校大、小中专及外省学校(简称省管计划)计划调整,招生学校须经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同意后报省招办审核执行;市管学校大、小中专(简称市管计划)计划调整,招生学校须经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市招办同意后报省招办审核执行。五年制“3+2”执行原公布的录取分数线,若招生学校确系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10月21日之前招生学校未向省招办报送上述申请,录取集中办公期间须先出具正式报告,说明原因、责任人和措施,再到省招办录取联络组提出书面申请。

  四、10月28日前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要认真做好五年制“3+2”考生建档备档和打印普通中专各计划类别审核通过的本地学生录取名册。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管理服务平台(简称网络平台)对录取名册每一页都生成了唯一的数据校验码,通过此校验码与网络平台中学生数据进行对比,可验证录取名册的真实与准确。

  五、招生学校的省管计划招生要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中专招生下一阶段工作的通知》(豫招中[2011]8号)文件(简称8号文件)规定及时上缴招生费,网络平台提供动态实时查询缴纳招生费的功能。录取集中办公期间招生学校到省招办办理审核手续时须携带汇款单复印件或发票。

  六、招生学校是确保学生基本信息准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审核学生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并进行准确录入,保证学生基本信息不出差错。确因特殊原因须更正已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时,招生学校要出具正式报告说明原因、责任人及相应处罚措施,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处理2010年普通中专招生遗留问题的通知》(豫招中[2010]11号)文件,携带相关证件于录取集中办公期间,报告提交省招办录检组,经批准方可更正;对审核未通过和待处理的学生要按照“8号文件”要求逐一落实,收集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对必须更正或确定的学生,招生学校可在录取集中办公期间携带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户口信息和中招考试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学生要先到相关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办公场所审核),提交省招办录检组办理手续。无效身份证号、无身份证号的学生不得录取。

  七、11月7日当天招生学校可将10月21日之后到校报到的学生信息上传至网络平台,录取集中办公期间携带考生交纳学费单据到省招办录检组审核领取录取名册,并到省招办财务室按规定交纳招生费。

  八、省招办、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在录取集中办公现场布设局域网,省招办提供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局域网所用工作电脑一台和网络打印条件,招生学校自行携带微机并通过互联网访问网络平台。

  九、认真做好录取人员选派工作。招生计划超过10000人的省辖市招办,选派录取工作人员6人;招生计划10000人以下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选派录取工作人员4人。招生学校参加录取工作的人数由学校自定,凭学校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报到。所有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各带一寸照片一张,在录取地点办理录取工作证。

  录取集中办公地点:鹿鸣山庄(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总台电话:0371-62890666。


  附:普通中专录取流程图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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