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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和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6-01 00:00:00  来源:  点击数:50

 

南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文件

 

宛招中〔20105

 

南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关于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和照顾对象

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油田招办:

根据省招办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0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和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生填报志愿工作

一)、认真做好填报志愿的宣传、指导工作

各地在填报志愿工作开始前,要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会议和专题会,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逐级传达到各中学乃至每位考生,让他们都能熟知填报志愿工作的时间安排、工作步骤、操作要求及新的改革措施,确保填报志愿工作顺利开展。

2010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2010年河南省南阳市中招手册》和《2010年南阳市普通中等学校招生宣传手册》,分别登载了有关宣传材料、招生政策和高中阶段分类别、分学校的生源计划,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指导性材料,要免费发放到各初中毕业班。各县级招办、各中学必须认真做好发放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行逐级领取签名负责,其中,《中招手册》必须严格按要求发放到考生手中。在发放过程中,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得扣压截留,更不允许向考生收费。同时,要采取不同形式组织考生认真阅读、学习,让广大考生全面了解手册所登载的各项内容,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参考。

要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首先做好志愿分流的宏观指导,保证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报考有一个比较合理的比例。其次要根据考生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以及学业水平,指导考生填报适合自己的学校或专业。要积极鼓励、支持考生填报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坚持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加干预,更不准违背招生政策进行限制,切实维护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那些为谋取个人利益,干预、强迫或限制学生填报志愿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填报志愿应注意事项

1、凡已报考考生均需参加本次志愿填报。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专业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199291日以后出生)。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只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普通中专的考生要注意某些学校、专业对年龄、性别、身体条件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以免误报。

2、普通高中按《2010年南阳市普通中等学校招生宣传手册》确定的生源范围进行招生。高职、普通中专、市属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县(区)属职业学校主要招收本地考生。

3、“高职、普通中专”的招生计划不向各县(区)分解,面向全省、全市的高职和普通中专生源计划,考生均可报考。

4、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先确定报考类别。考生可根据个人的文化成绩、家庭状况、志趣爱好等情况,从“普通高中(1)”、“高职、普通中专(2)”、“职业学校(3)”三个类别中确定一个类别,作为正式志愿的类别,再填报与此类别相对应的学校和专业(普通高中不需要填专业)。正式志愿不得跨类别报考。兼报志愿可以从正式志愿以外的另外两个类别的学校和专业中选报,但正式志愿是中职学校的不得兼报普通高中。

5、“学校代码”必须按照《2010年河南省南阳市中招手册》和《2010年南阳市普通中等学校招生宣传手册》中所列定的学校代码认真填写。“志愿表”中考生不填的栏目,要由考生本人用斜线(/)划掉。

6、“志愿表”是录入考生志愿信息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填报志愿前,学校要组织考生认真阅读和领会“志愿表”下面的说明及要求,先在草表上试填,经班主任或专门人员审查合格后,再由考生填写到正式“志愿表”上。要指导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认真按照要求填报志愿,确保考生填报志愿的正确性,做到书写规范、准确,不得修改、涂抹,否则,由此产生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切实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

1、今年,我市将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其基本程序是:①指导考生先填志愿草表,再填正式志愿表。②班主任就填写格式及注意事项进行把关。③指导考生登录“南阳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和照片号进行志愿录入。④县级招办下载志愿信息,发至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打印志愿信息校对表,发至每个考生。⑤考生对自己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校对确认。⑥县级招办纠错、汇总并上报志愿信息盘。

全市普通中招填报志愿工作从69日开始。11日至15日上网输入志愿信息;1524时封网;16日县级招办下载考生志愿信息;17日至18日考生校对确认;19日县级招办纠错、汇总;20日将志愿信息盘及相关材料上报市招办。

各地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和制定网上采集考生志愿信息的方法、措施,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顺利开展。网报结束后,还要组织考生对自己所报志愿信息进行认真校对,确认无误后考生在校对表上签字,各初中学校将考生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表整理后上交县级招办存查。

2、正式志愿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登记表”,由县级招办或中学保存,待普通高中录取时建档使用;正式志愿填报高职、普通中专或职业学校的,建档时由县级招办依据机存信息打印“考生登记表”,并装入考生档案袋。

3、“考生登记表”中的考生基本情况部分,由考生按报名时的机存信息抄写,并认真校对,确保填表内容与机存信息一致。

二、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

(一)、各类照顾对象资格审查的主要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主要审查户口本、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原件,还要审查由各县级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考生证明材料。

2、归侨、侨眷考生,主要审查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侨属证书原件。

3、台湾省籍考生,主要审查《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原件和南阳市对台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4、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主要审查相关证书原件和户口本原件。

5、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主要审查军人所在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必须注明所在地属哪类地区)、军官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结婚证原件。

6、初中阶段回国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主要审查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原件。

7、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的子女,主要审查独生子女证原件、县乡计生部门出具的双女证明、户口本原件和父母身份证原件。

8、派驻到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主要审查派出单位证明、主管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的市县委组织部“帮扶办”文件(附帮扶队员名单)、户口本原件和父母身份证原件。

9、南水北调中线移民子女,主要审查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以及县级移民部门和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10、南阳籍现役军人子女,主要审查户口本和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原件。

(二)、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在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中,各级招办一定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规范管理,强化责任,务必将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1、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该单位公章,并由出具证明的经办人签字,否则无效。

2、有关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凡有涂改痕迹均按无效处理。

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能累计加分。

4、少数民族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招办负责,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不再上报市招办。初审结束后,要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协调,由公安户籍部门审查确认,并出具统一的证明材料两份(证明材料必须有户籍民警的签字),一份留县级招办存查,一份上交市招办审验。

5、考生出具的有关证件原件要随附复印件,经市、县两级招办审查后,可将考生永久性保存的证件原件退回,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审查人签字后装入考生档案。

6、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活动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均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不单独享受加分照顾。现役军人子女和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因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只享受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照顾加分政策,此类照顾对象由各地审查把关,只上交有关数据,审查材料不再上报市招办。

8、各地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可与填报志愿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与志愿信息材料一并上报市招办。

(三)、强化责任,实行分级审查、签字负责制

各类享受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必须实行校、县、市三级专人审查签字负责制,逐级把关,逐级负责。

班主任是学生的直接管理者,对本班级学生基本情况比较了解,在照顾对象资格审查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班主任要树立政策观念和法纪意识,坚持原则,严把资格审查第一关。若发现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照顾资格的,首先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初中学校审查工作由校长最后把关,对审查合格的考生要将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各中学审查工作结束后,以乡镇为单位,将符合照顾对象的考生资格审查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县级招办。

县级招办要指定专人对申报照顾对象材料逐人审查,将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填入“2010年南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照顾对象考生花名册”,在认定合格考生的对应栏内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招办接受复查。

市招办也要指定人员对县级招办上报的照顾对象材料逐人逐份复查。要明确分工,实行签字负责制。复查结束后,市招办将其中一份“照顾对象考生花名册”和不合格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暂存,并将复查结果记入对县级招办年度目标考评中。

县级招办要将市招办复查合格的照顾对象名单输入微机,并打印装订成册,交县级招办主任审查后签字存查。

(四)、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事件的发生

中招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一直倍受社会关注,这项工作做得好坏,事关教育和招生部门的社会形象,事关社会大局的稳定。各县(区)、油田招办一定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明纪律,认真贯彻“三公“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政策落到实处。

县级招办要督促各初中学校,将享受照顾考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布,接受考生和群众监督。市招办将重点抽查部分县(区)、部分学校进行检查,如发现没有按规定进行公示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各县级招办要向社会公布市、县两级举报电话(市招办举报电话03776313431263191316),对考生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必须认真核查,不符合照顾条件的,必须取消其照顾资格。

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在出具、审定照顾对象证明材料时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要取消其招生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并给予纪律处分。如有行贿受贿,敲诈勒索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在出具照顾对象证明材料时弄虚作假的,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维护中招工作的严肃性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附件:

12010年南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填报第一志愿分类情况统计表

22010年南阳市《中招手册》发放考生签名登记表

32010年南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照顾对象资格审查表

42010年南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照顾对象花名册

52010年南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照顾对象资格审查认定情况统计表

 

 

 

 

 

 

 

 

南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O0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中招 填报志愿 照顾对象   通知                      

  抄送:省招办、市教育局                                 

南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05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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