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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7-04-26 00:00:00  来源:  点击数:41

南阳市教育局文件

宛教基〔200726

签发:贺国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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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教育局

关于200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局),油田、军工教育中心,高新区教育局,局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200756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55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4年普通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4110号)的有关精神,研究制定了200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于2007520日前报我局备案。在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局。

一、关于普通初中招生

普通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制度。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要确保全部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习。民办学校和经批准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学校也不得以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

各初中学校一律不准举办复读班或复习班,一律不准招收复读生。除随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正常转学外,一律不准招收插班生。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义务教育阶段各地一律不得举办重点学校。各初中学校也一律不准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等。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的同住子女,要和城市居民同等对待。南阳市中心城区的农民工子女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入学,除按规定收取杂费、代收书本费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及其家长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南阳市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卧龙、宛城和高新三区教体局共同负责,其它初中的招生工作由所在县区教体局负责。

二、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指导思想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有利于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分级负责原则。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仍然采用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分别实施的办法。考试方案、命制试卷由省教育厅制定和监督检查;省辖市和县()教体局负责指导和组织本地的考务、阅卷和普通高中的录取,具体工作由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实施;各高中学校根据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2、公开公正原则。招生政策、计划、程序、考试成绩等级、录取标准、录取信息、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咨询渠道等要向社会公布,并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公正。

3、正确导向原则。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过这些改革,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基本内容

1、管理体制

从今年开始,我市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行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基础教育科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分工协作的体制。基础教育科负责有关政策的制订、各种信息的综合收集和发布、学业成绩的等级呈现、普通高中录取等工作,市招办负责报名、填报志愿、文化课考试、评卷、普通中专录取等,职成教科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工作,体卫艺科、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分别负责体育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各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查、填报志愿、考试成绩确定等环节结束后一周内将其电子信息交基教科汇总。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

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对象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九年级学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所有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的学生均需参加本次学业考试。非课改实验区的初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中招考试。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在社会报名站报名。原则上每个乡(镇、办事处)设立一个社会报名站。借读生须持借读学校的学习证照、综合素质评定档案及其它有效证明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课改实验区的普通高中只招收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应届毕业生。非课改试验区的普通高中招收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毕业生。A类、市级示范性和省级示范性(以下简称A类)普通高中只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其它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不招收初中复读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年龄、婚否不限。其中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8991日以后出生),未婚。考生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学业考试报名工作于425日开始,431日截止,逾期不报者不予补报。

报名采用计算机采集报名信息的方法。考生要亲自填写报名表(卡),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准确填报自己的初中学籍号,所有考生必须准确填报自己的身份证号,当场输机,当面确认无误后签字。不允许他人代填或代理确认。县、区教体局要加强报名信息采集、确认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考生确认签字的报名信息表集中保存在县区招办备查。报名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将全部报名信息分别报市教育局招生办和基础教育科。

2)资格审查

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报名资格由所在初中学校负责审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严禁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学校报考。

社会报名站的考生资格由报名站负责人负责审查。

在社会报名站报名的考生,要缴验《考生登记表》和本人户口证件、学历证书,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对于在学校报名的学生,学校要逐人核对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初中学籍册、本人户口证件,课改实验区的还要核对综合素质档案。报名学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各县区教体局要加强对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审核,做好与应届毕业生学籍库的对接工作。三区及局直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库与报名结果的对接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招办及各区教体局在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应于填报志愿10日前通知考生本人。

享受照顾的考生还应分别提供如下材料:①少数民族考生应出具其父母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科技创新大赛、计算机表演赛和中小学电脑制作竞赛省级二等奖及其以上奖项获得者应出具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体育尖子、“晨光”体育活动获奖者,应分别出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归侨、侨眷应出具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侨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台湾省籍考生应出具《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及南阳市对台办公室的证明;⑤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应出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⑥初中阶段回国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生须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凡上述单位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出具证明的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

对享受照顾的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其班主任和校长(社会报名站负责人)要认真审查其照顾资格,并在相应的证明和复印件上分别签名,以示负责。县区招办对接收的各类享受照顾证明材料审查无误后,在相应的证明和复印件上加盖县、区招办印章并由审查人签名。凡是无证明材料或手续不全的均不得享受照顾。考生照顾对象的资格确认和输机由市、县区招办负责。照顾资格确认后,属考生永久性保存的证件原件退还考生,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装入考生档案。照顾对象花名册及其电子信息报市教育局和市招办各一份。

考生的报名情况和照顾条件要公开。各初中学校和县区招办应分别在报名结束后10日内在学校和县区招办办公地张榜公布。县区招办和各初中学校应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群众的监督。市招办的举报电话为:63134312。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为:63137469。各县区教体局应对群众揭发举报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假报照顾条件的,应取消其报名资格或照顾资格。

报名的具体工作由市招办提出具体工作意见。

3)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在文化课统考之前进行。填报志愿之前,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地将招生学校的学校代码、招生名额、专业、学制、收费标准和特殊要求等有关招生信息公布给考生,供考生选择时参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匿招生计划。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兼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高中志愿。

课改实验区综合素质评定总等级为D等的学生,不得报考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综合素质评定总等级为B等或C等的学生,不得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定总等级为C等的学生,不得报考A类以上普通高中。

"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输机后,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填报或改动志愿。凡志愿有改动、涂抹现象的,一律按无效处理,并由有关责任人负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分流的宏观指导,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圆满完成。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报考志愿的技术指导,提醒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防止学生误报、漏报、错报。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准提前单独招生,不准对初中毕业生进行预选,不准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原则上各高中学校不再单独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若确需招收的,需事先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在文化课考试前组织专业测试,并将专业测试成绩报市教育局,以便录取时参考。

经省教育厅批准,南阳市五中今年继续面向全省招收"宏志班"新生50名,并对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免除学费、书费、住宿费及适当补助生活费、交通费等费用。各县区、各学校要把这项政策原原本本地向考生宣传,积极鼓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报考,不准以任何借口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宏志班"的具体招生意见另行通知。

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由市招办统一安排。

3、考试工作

课改实验区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旨在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学校还应对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查,并体现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非课改试验区的考生考试,是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顺利进行。

1)考试科目与时间

今年我市课改实验区学业考试的科目、分值和时间安排见下表(总分600)

分值

625

(星期一)

上午

830-——1030

120分钟

语文

120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综合

120

626

(星期二)

上午

830-——1010

100分钟

数学

120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

1700-——1840

100分钟

综合Ⅱ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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