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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6-19 00:00:00  来源:  点击数:39

宛招中〔20064

南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6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

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油田、兵工招办:

为认真做好2006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宛教[2006]3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一、审查各类照顾对象的主要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少数民族考生主要审查考生父母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户口本原件,同时审查其学籍表相关栏目内容填写是否一致。

(二)归侨、侨眷考生主要审查省政府颁发的侨属证书原件。

(三)台湾省籍考生主要审查《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原件及南阳市政府对台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四)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主要审查残疾证件原件和户口本原件。特殊环境下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资格审查认定按南阳军分区和市双拥办所提要求办理。

()初中阶段回国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主要审查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原件。

(六)省辖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竞赛和计算机表演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主要审查获奖证书原件并对照相关文件的获奖名单。

(七)体育尖子、“晨光”体育活动获奖者,主要审查获奖证书原件并对照相关秩序册和成绩册。

在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中,各级招办一定要坚持原则,统一要求: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该单位公章,并由出具证明的经办人签字,否则无效;有关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凡有涂改痕迹均按无效处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能累计加分;考生出具的有关证件原件要随附复印件,经市县两级招办审查后可将原件退回,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审查人签名后装入考生档案。

根据上级要求,今年课改试验区考生只享受前五项加分政策,其他奖励和照顾均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课改试验区向市招办上报照顾对象材料时只报前五项);非课改试验区考生可享受上述全部照顾加分政策,照顾分数计入学业考试总成绩。

二、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要实行三级审查、签字负责制

各类享受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要实行校、县、市三级专人审查签字负责制。先由考生所在学校班主任和校长根据考生实际并结合接收有关材料先后把关认定,认定后在“2006年南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照顾对象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相应栏内签名。

班主任是学生的直接管理者,对学生情况比较了解,在照顾对象资格审查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班主任要树立政策观念,坚持“三公”原则,严格把好资格审查第一关,切不可在造假者面前丧失原则,更不能暗示或怂恿学生及其家长弄虚作假。若发现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照顾资格的,首先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初中学校审查工作由校长最后把关,对审查合格的考生要将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各中学审查工作结束后,以乡镇为单位将“照顾对象考生资格审查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县级招办。

县级招办要指定专人对接收申报的照顾对象材料逐人审查,审查后,审查人填写“2006年南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照顾对象考生花名册”(见附件2),并在认定合格考生的对应栏内签名。各县级招办于610日将照顾对象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报市招办接受复查。

市招办也要指定人员明确分工、加强责任,对接收的申报照顾考生的材料逐人逐份复查,复查人员在符合条件的考生姓名后边相应栏内签名确认,不合格者须说明原因。复查结束,市招办将其中一份“照顾对象考生花名册”和不合格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暂存,并将复查结果记入对县级招办年度目标考评中。

县级招办要将复查合格考生名单输入微机后打印享受照顾考生校对册,交县级招办主任审查后签字存查。

三、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事件的发生

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做得好坏,事关教育部门的社会形象,事关社会大局的稳定,各县区、油田、兵工招办一定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三公“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政策落到实处。

县级招办和初中学校要将享受照顾考生名单通过张榜公布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考生和群众监督。各县级招办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市招办举报电话0377—6313431263191316),对考生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应认真调查核实,不符合照顾条件的,应取消其照顾资格。

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在出具、审定照顾对象证明材料时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要取消其招生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或给予行政处分。如有行贿受贿,敲诈勒索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在出具照顾对象证明材料时弄虚作假的,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在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监督力度,完善措施,强化管理,让弄虚作假者无可乘之机,严厉惩治违纪违法者,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附件:

12006年南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照顾对象资格审查表

22006年南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照顾对象花名册

32006年南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照顾对象资格审查认定情况统计表

南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OO六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中招 照顾对象 审查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省招办 20065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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