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招考试|中专招生|学业水平 > 中专招生

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第二次集中录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5-08-23 00:00:00  来源:  点击数:34
新建网页 1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文件

豫招中〔2005〕16号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第二次集中

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招办、各扩权县招办、各招生学校:

2005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第一次集中录取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第二次集中录取工作正在紧张准备。为了将第二次集中录取工作做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时间与地点

今年第二次集中录取定于9月25日至29日在登封市鹿鸣山庄(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进行。具体安排是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9月23日下午报到,招生学校9月24日报到,25日上午8:30召开录取大会。会后招生学校到各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领取五年制、3+2、小中专、大中专录取名册及五年制、3+2考生档案,然后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29日下午6:00第二次集中录取全部结束。

二、录取体制与原则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实行省招办宏观管理,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省属中专的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进行。市属中专的录取工作由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组织进行,经征求全省各省辖市、扩权县意见,市属中专也参加本次录取。

录取工作始终贯彻执行公平公正的原则。五年制和3+2执行第一次集中录取时公布的各省辖市、扩权县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征集的学生要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大中专、小中专要优先录取参加高招、中招升学考试的考生,生源不足时再凭毕业证录取新生。第一次集中录取未完成的五年制、3+2以及小中专计划面向全省使用。五年制和3+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1:1比例打印录取名册;小中专和大中专实行指导性计划,由学校确定录取比例。

三、积极组织生源

积极组织生源完成招生计划,是各级招办和招生学校的重要职责。第一次录取后不少学校仍有计划余额,再加上新生入校未报到的缺额,所以完成今年招生计划的任务仍然很重。各级招办和招生学校都要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加强宣传引导,挖掘生源潜力,敞开大门接纳新生。各级招办征集的新生要尽快介绍到招生学校去,招生学校要积极做好接纳新生的工作。

四、信息采集与交流

招生学校将第一次录取报到的新生和又接纳的新生按省招办下发的信息标准(附件1)分市分类录入,并于9月10日至18日按各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公布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附件2)传送新生信息。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按照学校所报的新生信息及时检查,对高中转报生的成绩进行确认,对不完整和不准确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学校。经过交流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根据最终确认的录取考生信息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在传送新生信息时应将第一次录取到校报到的新生进行标示,对接纳的新生按高低分顺序进行排列。

各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应于9月20日前将本市(县)的考生成绩库及录取考生信息库上报省招办。

五、有关政策和规定

1、为了保证五年制和3+2的招生质量,本次录取不降低录取分数线。五年制和3+2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作大的调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适量调整。录取名册仍由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负责打印。课改实验区与非课改实验区考生分差由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负责解决。照顾对象资格审查由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负责确认。

2、参加中招考试的考生档案由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负责建立,凭毕业证录取的大、小中专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负责建立。五年制和3+2考生档案由各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带到录取现场发给学校。其他档案的交递办法由各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确定,并及时通知到学校。

3、录取开始后,招生学校凭学校介绍信到生源市领取录取名册。各地招办打印录取名册时将一所学校的五年制、3+2、小中专、大中专各类名册全部打印,并进行录检审查,签字盖章后交给学校。学校将全省录取名册领取完毕后再到省招办办理手续。

4、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民发[2004]192号)文件规定,烈士子女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时可降20分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报考中等学校时降20分,并不得收取省规定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任可费用;各类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学校自行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优先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助学贷款,优先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同时学校应优先为他们提供助学岗位。

5、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招生学校应按每生50元标准缴纳招生费(收款人:河南省财政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帐号:1702020629008902357,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花园路支行,并注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中专招生费)。五年制和3+2及省管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交到省招办;市管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交到省辖市招办或扩权县招办。

6、不来河南参加录取的省外学校,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录,代录单位须持学校委托函,按我办规定时间参加录取。

7、招收初中毕业生进行学历教育的省外艺术、体育类学校文化课成绩原则上执行我省中专考试成绩,参加我省集中录取。

8、招生计划超过6000人的省辖市招办参加录取工作人员6人,招生计划6000人以下4人,扩权县招办3人。每人带一寸照片一张,在录取地点办理录取工作证。招生学校参加录取工作的人数由学校自定,凭学校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报到,带一寸照片一张,在录取地点办理录取工作证。

六、录取机构及职责

录取期间,省招办设立联络组、计划录检组、行政组,其职责如下:

联络组:负责本次录取的组织工作,掌握录取工作进度,解决录取中出现的问题,接收和处理各类报告,解答招生录取有关政策和规定。

计划录检组:负责核对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负责审核录取分数线,检查各种录取手续是否齐全,办理录取手续,汇总各省辖市、扩权县录取数据,整理录取名册。

行政组:负责录取场所的食宿、交通、通讯、接待、保卫、联络、文印、会议、宣传、财务和物资供应。

七、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熟悉各项政策和规定,熟练掌握信息交流技能,积极做好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招生学校要特别重视信息管理,不断提高微机操作水平,确保新生信息能够顺利交流。招办之间、学校之间要互相学习,交流经验。省辖市招办要帮助指导本地区的中专学校,必要时可以召开培训会,在第二次录取前进行交流演练,确保学校与招办之间的信息能够顺利交流。

3、9月10至18日信息交流期间,各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各招生学校都要坚守值班岗位,保证网络、电话畅通。

4、省辖市招办、扩权县招办要及早掌握本地区中招考试全部考生的成绩信息,以利于确认高中转报考生的成绩。

5、保证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对第一次集中录取的五年制和3+2新生,招生学校不得更改其类别。对新征集的学生在第二次集中录取前不得对其作最后承诺,新生被正式录取前不得收取学费,对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乱发通知书。

6、各级招生部门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为学校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今年继续征求中专学校对省、市及扩权县招办的意见,同时省、市及扩权县招办对学校上传信息也要进行评比。

注:登封市鹿鸣山庄(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地址:登封市崇高路68号,总台电话:0371-62890666,62891666。

附件1: 2005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信息采集标准

附件2: 省、市招办、扩权县招办联系方式

〇〇五年八月五日

附件1 2005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入信息标准

一、增补考生以VF表形式分地市上报,表结构如下:

表名为:地市名称缩写+学校代码+录取层次(A五年制、3+2;B小中专;C大中专)

如:001 安阳师院 郑州 五年制 zz001A.dbf

信息项名称 类型 宽度 信息项含义 信息项说明

DSDM C 2 地市代码

ZKZH C 10 文化课准考证号

GZZKZH C 20 高中转报生准考证号(输入原考高中的准考证号)

XM C 8 姓名

XBDM C 1 性别代码

CSRQ C 4 出生日期 仅需要年(如:1987)

KSLX C 1 考试类型(1、3+综合 2、非3+综合3、课改实验区)

KSZF N 3 总分 不含理化生实验成绩

DDCJ C 1 课改实验区的考试等第成绩

XXDM C 3 学校代码

ZYDM C 6 专业代码

KSZT C 1 考生状态

BZ C 20 备注

二、代码表

1、XBDM C 1 性别代码

1- 2-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