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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普通高招专科补录工作安排

时间:2010-09-01 00:00:00  来源:  点击数: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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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所有高校本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补录;对专科层次新生报到不足的高校,学校提出申请,经省级招办研究同意后,可以安排补录。我省今年仍安排专科补录工作,全省统一在未录取的考生范围内重新征集志愿,按原定录取规则进行补录。具体安排如下:

  (一)今年在豫招生专科层次(含公安、司法、体育、艺术、普通专科及其专科预科、对口专科等)的省内外院校需要参加补录的,须于9月13日(周一)至9月17日(周五)18:00在向省招办报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基础上,申报参加专科层次补录计划,逾期未报送的,省招办将按不参加补录对待。

  (二)省招办对院校报送的新生报到缺额人数汇总统计后,根据招生计划缺额和生源情况研究确定参加补录的学校及补录人数,于9月26日8:00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届时,参加补录的各高校可上网查看。高校如对公布的补录计划有疑议,可将本校《补录计划情况说明》于9月26日10:00前传真省招办。

  (三)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分数达到相应要求、符合补录条件并希望参加补录的考生可填报补录志愿,务于9月26日14点至27日18点登录上述两个网站的填报志愿系统,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网上志愿填报操作。网上填报系统关闭后,考生将无法再进行任何填报操作。不符合填报补录志愿条件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有相关提示。请考生注意核查或向当地招办咨询。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补报或改录。

  (四)补录时原则上仍执行集中录取时公布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备档分数线。补录工作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二O一O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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