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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高招影视表演类统考实施细则

时间:2007-01-11 00:00:00  来源:  点击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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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实施细则(试行)

一、报名

(一)2007年报考影视表演类的河南省艺术考生均须参加此专业考试。考生凭《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职业学院(郑州市文化路79号)报名。

(二)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1月12日 驻马店 济源 南阳 漯河 洛阳 信阳 周口 安阳鹤壁 商丘 三门峡 濮阳 项城 永城 固始 邓州

1月13日 开封 平顶山 新乡 焦作 郑州 许昌 巩义

考试时间:从1月13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以《面试次序表》为准。

二、考试科目

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命题小品、特长展示。

(一)朗诵(由考生自备,限时1分钟)。

(二)表演(命题小品,限时3分钟)。

(三)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限时1分钟)。

(四)特长展示(限时1分钟,考器乐者自备乐器)。

评分主要从形象气质、形体、语言、命题小品、声乐、特长展示等方面评定,总分400分。

三、命题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导向,依据专业考试科目,体现出学习影视表演类专业对考生的基本专业要求。不出偏题、怪题。

(二)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准确测试出影视表演类专业考生的基本技能和技巧,有利于高校选拔优秀专业学生。

四、考试组织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由省招办与有关高等学校组织成立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领导小组,专业统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承担专业统考任务的高校,负责专业统考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考点设考务、评委、纪检、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等若干组。评委组分若干小组负责不同考场,其主要职责是客观公正地考评每一位考生。

(一)考前准备

1.考点设置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学院具体负责专业统考的各项工作。

2.考点设若干考场,各考场配备一台摄像机和相关音频设备,并保障考试期间供电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3.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每个考场评委5-7人。

4.在考点内醒目处张贴考点示意图、考场分布图、考生须知、考场规则、考试时间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举报电话号码、电子信箱,设置举报箱、公示栏。考点要整齐、清洁、安静。考场布置要干净整齐,考场门口张贴考场号,考场周围标划隔离线。

5.评委、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应于考前报到,参加考前培训,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及通讯工具。

6.考场所需用品,如工作证、打分卡、文具等,都要在考试前准备好。

7.考试前一天,考生可到考点了解考场位置。

8.随机安排考生的考场、顺序号。

(二)考试实施

1.报名处

1)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咨询处标志、《考场平面示意图》、《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准备好相关报名表格及设备。

2)资格审验

考生报名时,应首先交验《准考证》和身份证,确认考生报名资格。

3)收费填表

考生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工作人员收费后,依据《准考证》将考生情况填入《报名、编号登记表》并录入微机,打印出《报名、编号登记表》(9人一组)和《面试次序表》。核对无误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还给学生,并发给《考生须知》和《面试次序表》各一张。

2.集合处

考生按《面试次序表》规定时间、依《报名、编号登记表》上报名序号的先后次序排队集合,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备考室。

3.备考室

备考室是考生等候考试点名、准备应试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集合完毕后,由工作人员按级别次序分批领入备考室。迟到考生(不超过十五分钟的)由工作人员引领至其所在的备考室或候考室,迟到时间超过十五分钟的取消考试资格。

备考室工作人员应在每时段考试开始之前通知考生进场,并逐一审验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1)宣布注意事项

工作人员在点名前将考试有关纪律要求及《考生须知》等有关事项进行宣读,指导考生将进场应试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在备考室内准备好。

2)点名抽签

工作人员随机编排《报名、编号登记表》并开始第一次点名,每张表上的九名考生为一组。每组的第一名同学通过抽签决定考场号。

点完名的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领入候考室。第一次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应在《报名、编号登记表》上的“应考情况”栏内做出记录。

3)注意事项

①备考室工作人员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②反复强调并指导考生做好考前的一切准备。

③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3.候考室

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考生编号到进场应试这一阶段的工作。

1)点名抽号

工作人员按已分考场的《报名、编号登记表》对考生进行第二次点名,不到者做出记录,点名后,让考生抽取扑克牌决定考试编号。

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将考试编号填入《面试次序表》。工作人员把每位考生的考试编号填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的相应位置,叮嘱考生记住本人的考试编号、按编号顺序就座及应试时首先向评委报告自己的编号。

2)抽题应试

考生在工作人员及纪检人员的监督下,抽题备考,做应试准备。

考生进场前,工作人员进行第三次点名,不到者,按缺考处理。并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的应考情况栏填上“缺考”,待本组第一位考生参加考试时,送交场内工作人员,场内工作人员在微机中做缺考处理。

3)注意事项

①第三次点名没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的应考情况栏内填上“缺考”字样。

②注意检查《面试次序表》填写是否正确。

③调度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④考生进场前,嘱咐考生做好准备工作。

⑤工作人员收到场内传出的成绩单后,必须交给考生本人。

⑥考试编号必须连续编排,不重、不漏。

4.考场内

1)各考场配备一台微机及必要的考试用品。

2)各工作人员职责:

①场外1号工作人员叫考生进场时,将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与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交给考生,《面试次序表》交场内2号工作人员。

2号工作人员将《面试次序表》和《报名、编号登记表》送至微机台4号工作人员,并带领考生进场站在指定位置上。考生考试完毕后,带领考生迅速退场,考生到成绩领取处等候考试成绩。领入下一位考生,然后将每位评委的评分单送至微机台4号工作人员。

4号工作人员检查评委所打分数是否符合评分规则,如有出入,请评委更改,并在更改处签名;微机台3号工作人员应将《面试次序表》和微机内数据及考生本人进行核对。如考生情况与计算机中所存资料有出入,微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并立即向主考报告。如无误,4号工作人员监督3号工作人员将分数录入微机。

④分数算出后,由3号工作人员打印《成绩通知单》,4号工作人员将成绩准确填写在《面试次序表》和《报名、编号登记表》的相应位置,并将每位考生的《面试次序表》作为封面和其本人的全部《评分单》装订在一起,将《成绩通知单》交2号工作人员。

⑤2号工作人员将成绩单交1号工作人员,1号工作人员将本组成绩收齐后交于成绩发放处工作人员。

⑥考试结束后,3、4号工作人员将同一考场的考生的评分单按编号由小到大顺序整理在一起,交机要组留存备查。

每场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打扫场内卫生,将门锁好,并贴上封条。

5.成绩发放处

成绩发放处是考生考试完毕后,等候领取考试成绩的地方。设工作人员两名,职责如下:

1号工作人员负责定时或不定时地到各考场1号工作人员处查收考试成绩,并核对《成绩通知单》上的成绩与《报名、编号登记表》上的成绩是否一致,同时维护好成绩发放处考生秩序。2号工作人员进行验证及成绩发放工作,要求考生凭《准考证》领取《成绩通知单》并签名认可;成绩发放完毕后,将《报名、编号登记表》按报名序号由小到大次序整理后交考务机要组。

说明:《报名、编号登记表》一式三份,考场填写考生成绩后,一份与评委打分表一起交机要组;另一份交成绩发放员用于发放考生成绩时供考生签名使用,成绩发放完毕后,按报名序号由小到大整理,集中交机要组;第三份交考务组用于统计考试情况。

五、评分办法

采取当场打分的办法。每个评委先打等级,然后在统一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输入微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即为该科最后得分。

六、聘请评委

(一)评委教师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聘请。

(二)评委随机抽签决定考场顺序,半天对调一次。

(三)评委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业务水平较高;

3.遵守纪律,服从领导;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考试考评工作;

5.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考试。

专业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规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将违规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此类专业考试评委。

七、省招办按照全省该类专业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该专业的合格控制分数线。对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则取消其200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1、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评分细则

2、编导制作类及影视表演类考生面试须知

附:

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评分细则

影视表演类专业满分400分,依据考生形象仪表、形体动作、人物塑造、小品创作、语音、特长展示等方面评分,分为四个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A:340-400分 形象端庄、仪态优美;身体协调能力强;能很好地与人合作,体现人物、塑造人物有个性;紧扣主题、立意很好、创新意识强;声乐语音准确、音色优美;特长技巧性强、形式新颖。

B:280——339分 形象良好,仪态大方;身体协调能力较强;能较好地与人合作,体现人物、塑造人物个性较鲜明;把握主题、立意较好、创新意识较强;声乐语音比较准确,有个别错音,音色较好;特长技巧性较强、形式较新颖。

C: 220——279分 形象一般,仪态尚可;身体协调能力一般;与人合作能力一般,塑造人物个性一般;把握主题、立意一般,创新意识一般;声乐语音基本标准,有较多错音,音色一般;特长技巧性一般、形式一般。

D:160——219分 形象较差,仪态失当;身体协调能力较差;与人合作能力差,塑造人物缺乏个性;没有扣住主题、立意不好,没有创新意识;声乐语音不标准,有较多错音,音色较差特长技巧性不强、形式俗套。

 

2

编导制作类及影视表演类考生面试须知

1.考生须持《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身份证报名,并交纳考试费100元。领取《面试次序表》、考生须知,编导制作类专业还要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时,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得进场,取消考试资格。

3.备考室、候考室及考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系,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准顶撞工作人员。

5.面试考试程序如下:首先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集合,集合完毕后由工作人员领入备考室,在备考室抽签决定本组考生的考场号;第二步由引导员将考生带到相应的候考室,考生在候考室抽号决定自己的考试次序,然后填写在《面试次序表》的“编号”栏内并按要求抽题备考;第三步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参加考试;第四步考试结束后到成绩领取处等候成绩通知单,拿到成绩通知单后,迅速离开考场,考试结束。

6.考生在候考室抽题备考,进入考场后不得再做准备工作,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立即应试。

7.所有考试科目不提示,不准重复考试。

8.特长展示考试器乐的考生自备乐器。

9.面试考生进场考试时,首先向考官报告自己的考试编号(五位号),不准报自己的准考证号、专业考号或姓名,否则该项考试按违纪处理,成绩记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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