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普通高招|招飞 > 普通高招

2006年省属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2-15 00:00:00  来源:  点击数:25
New Page 1

2006年省属高校招收高水平

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普通高校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06]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招生项目和学校

1、招生项目: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艺术体操)、航模、网球。

2、招生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的试办高水平运动队学校(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郑州航院、郑州轻院、河南财经学院、河南中医学院、中原工学院、洛阳师范学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黄河科技学院、西亚斯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河南公安专科学校、南阳理工学院、河南理工大学)。

二、招生对象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普通高校的条件外,还必须有相应的体育专项成绩。个人项目须参加正式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以上(含二级、以证书为准),集体项目应是分别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国家级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其它确有培养前途且专项水平较高的学生运动员,必须经招生院校考察测试和省辖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招生办公室推荐方可报名,但项目限制在篮球、排球、足球和健美操。

三、招生办法

1、报名

1)报考我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于3月8日前由本人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招办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考报名。县招办按照省招办下发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标准》采集考生信息,分文、理科编制报名序号,并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

考生须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由教练员、学校、运动会举办单位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报名时考生须出具以下材料:等级运动员证书、参加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册或者招生院校推荐信(须加盖高校公章)。

2、体育专项测试

1)凡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除下列条件之一外,必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内容为专项素质、专项技术和比赛能力等。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考试将安排在今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称号的运动员,由省体育局提供名单和有关材料、证书,报省招办审核,经省教育厅研究审批,免予参加全国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安排在省内有关学校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

3)高中阶段参加世界中学生有关项目比赛的前六名学生运动员,可不参加省组织的统一体育专项测试,但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名。并与体育专项考试合格的学生一并参加全国统一招生文化考试。

南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OO六年二月十五日
本条新闻没有相关附件!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