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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普通高招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实施细则

时间:2006-01-27 00:00:00  来源:  点击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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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实施细则

一、报名 1.按照河南省教育厅《200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豫教招办[2005]244号)精神,报考编导制作类(含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艺术)的河南省艺术考生均须参加此类专业考试。考生凭《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79号)报名。

2.报名、考试 分批分市进行。 报名时间:2006年2月11日----2月15日 2月11日:郑州 2月12日:开封 洛阳 平顶山 鹤壁 2月13日:新乡 焦作 安阳 2月14日:濮阳 三门峡 许昌 漯河 商丘 2月15日:周口 驻马店 信阳 南阳 济源 笔试时间:2006年2月16日上午9:30——12:00或下午15:00——17:30 面试时间:从2006年2月11日开始,每天16:00点公布第二天参加考试的考生分组名单。

二、专业考试科目 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科目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影视作品分析。 面试:1.自我介绍;2.按指定材料即兴评述并回答评委提问。

三、命题原则 1.坚持正确的导向,依据专业考试科目,体现出学习编导制作类专业对考生所具备的基本专业要求。不出偏题、难度高的题。

2.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准确测试出编导制作类专业考生的基本技能和技巧,有利于高校选拔专业优秀学生。

四、考试组织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成立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领导小组,负责专业统考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考点设考务、评委、纪检、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等若干组。

(一)考前准备

1.考点设置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学院负责考试期间的服务工作。

2.考点设若干考场,各考场配备一台影碟机和大屏幕彩电,并保障考试期间供电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3.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每个考场评委5-7人。

4.在考点内醒目处张贴考点示意图、考场分布图、考生须知、考场规则、考试时间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举报电话号码、电子信箱,设置举报箱、公示栏。考点要整齐、清洁、安静。考场布置要干净整齐,考场周围标划隔离线,考场门口张贴考场号。

5.评委、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应于参加考前培训,考试期间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及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6.准备好考场所需用品,如工作证、打分卡、文具等。

7.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了解考场位置。

8.随机安排考生的考场、顺序号。

(二)笔试

1.试卷由省招办统一印制、封装。试卷必须存放在保密室保密柜,由专人值班,防止损坏或失密。

2.考试实施

(1)监考人员提前30分钟到考务组领取试卷。

(2)考前2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入场,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并指导考生对号入座。

(3)考生坐定后,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部分内容)。然后分发试卷,要求考生把自己的姓名、专业考号等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考试铃声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4)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场,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监考员应把缺考考生的专业考号和姓名分别填写在试卷袋上和《缺考、考试违纪登记表》上。

(5)除本场监考人员和主考、副主考和巡视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考场。

(6)试卷要按考号次序从小到大整理,填好试卷交接清单,交至考务组。

(三)面试

1.报名咨询处

(1)在考点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咨询处标志、《考场平面示意图》、《考生须知》,准备好相关报名表格。

(2)考生报名交验《准考证》和身份证,确认考生报名资格。

(3)考生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工作人员依据《准考证》将考生情况填入《报名、编号登记表》一式三份。核对有关信息无误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还给学生并发给《考生须知》一张,提醒考生注意查看考试时间。

(4)公布考试时间。当天报名截止后,工作人员整理好登记表格,在规定时间将参加第二天考试的考生名单分上、下午分别张贴在考点内,注明第一次点名时间。剩余的一式两份《报名、编号登记表》交给备考室工作人员。

2.备考室。备考室是考生等候考试点名、准备应试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备考室工作人员应在每半天考试之前通知考生进场,并逐一审验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1)宣布注意事项。工作人员在点名前将考试纪律、要求及考试次序表填写要求等有关事项进行宣读,指导考生将进场应试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在备考室内准备好。

(2)点名抽签。工作人员随机编排《报名、编号登记表》并开始第一次点名,每张表上的十名考生为一组。 点完名的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领入候考室。第一次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应做出记录。

(3)注意事项。①备考室工作人员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②反复强调并指导考生做好考前的一切准备。③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3.候考室 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考生编号到进场应试这一阶段的工作。

(1)点名抽号。工作人员按已分考场的《报名、编号登记表》对考生进行第二次点名,不到者做出记录。点名后,让考生抽取扑克牌决定考试编号。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填写《考试次序表》有关内容。工作人员把每位考生的考试编号填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的相应位置,叮嘱考生记住本人的考试编号并按编号顺序排队。

(2)应试。考生进场前,工作人员进行第三次点名,不到者按缺考处理。将《考生次序表》依据《报名、编号登记表》填上专业考号、姓名,应考情况栏填上“缺考”,然后送交场内工作人员,场内工作人员在微机中做缺考处理。

(3)注意事项。①第二次点名抽号填表时,如有一名考生未到,工作人员可代替考生填上姓名、专业考号,其他内容待考生在第三次点名前来后填写;如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未到,则等其在第三次点名前随到随抽剩余的扑克牌,并填表应试。②注意检查《考试次序表》填写是否正确。③调度考生顺利参加考试。④考生进场前,嘱咐考生做好准备工作。⑤工作人员收到场内传出的成绩单后,必须交给考生本人。⑥考试编号必须连续编排,不重、不漏。

4.考场内

(1)考场内应配有一台微机及必要的考试用品。

(2)各工作人员职责。①场外1号工作人员叫考生进场时,将准考证、身份证、《考试次序表》与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将考生以上资料交场内2号工作人员。 ②2号工作人员将考生资料送至微机台,并带领考生进场站在指定位置上。考生考试完毕后,带领考生迅速退场。领入下一位考生,然后将每位评委的评分单送至微机台。③2号工作人员将评分单收齐后交给4号工作人员,4号工作人员检查评委所打分数是否符合评分规则,如有出入,请评委更改。3号工作人员将《考试次序表》、准考证和微机内数据进行核对,如考生情况与计算机中所存资料有出入,如实填写《微机登分情况记录表》并立即向主考报告。如无误,4号工作人员监督3号工作人员将分数录入微机。④分数算出后,4号工作人员将成绩准确填写在《考试次序表》的相应位置,并将每位考生的《考试次序表》作为封面和其本人的全部《评分单》装订在一起。并将次序表上的成绩单和准考证交2号工作人员。 ⑤ 2号工作人员将成绩单与准考证交1号工作人员,1号工作人员交于考生本人。⑥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同一省辖市的考生的评分单按序号顺序整理在一起,交考点负责人留存备查。每场考试结束后,将考生成绩数据备份,工作人员打扫场内卫生,将门锁好,并贴上封条。

五、评卷及评分

1.笔试试卷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评阅,试卷在密封状态下评分。笔试评分主要从对作品主题分析能力、结构把握能力、艺术分析能力和考生的写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200分。

2.面试评分主要从普通话水平、自我推介能力、形象气质、主题立意把握、广度深度开拓、逻辑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200分。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当场公布分数的办法。每个评委先打等级,然后在统一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输入微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作为该科面试最后得分。

六、聘请评委

1.评委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聘请。

2. 评委随机抽签决定考场顺序,半天对调一次。

3.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2)业务水平较高;(3)遵守纪律,服从领导;(4)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考试考评工作;(5)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考试。

七、按照全省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该专业的合格分数线。专业合格考生可以以艺术考生的身份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对在考点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则取消其200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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