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批准,2006年有资格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有53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江南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其中,2006年新增的11所高校是:江南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附:53所自主招生院校2006年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