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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时间:2006-03-13 00:00:00  来源:  点击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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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006-03-01

 

  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3月1日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教育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在北京主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主持会议。

  2005年全国共有867万考生参加高考,录取新生504万。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首战告捷,成效显著。各地方、高校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精心设计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努力形成公开透明的招生录取运行机制,出台多项公开举措,如公示具有加分照顾资格的考生名单、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级招办集中公开征集志愿、招生录取状态尽可能实时公开等,被媒体誉为“不打折扣”、“货真价实”的阳光工程。考风考纪进一步好转,高考违规率下降为万分之三点五;招生乱收费、违规录取和中介诈骗现象大幅减少,老百姓亲身感受到实施“阳光工程”带来的具体成果,进一步确立了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的品牌和形象,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周济指出高校招生工作仍然面临巨大的挑战,任务十分艰巨。高考报名人数预计将达千万,对困难和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在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招生战线要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完成好三项基本任务,一是确保考试安全,二是维护公平公正,三是不断深化改革,这三项基本任务作为有机统一的整体,要统筹兼顾,全面加强,整体推进。

  周济强调做好2006年高校招生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阳光工程”,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他说,“阳光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基本制度,要抓住不放、扎扎实实地建设它几年,力求大见成效,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真正融入到高校招生日常管理和运作中去,使之制度化、常态化。一要继续严格执行“六公开”的要求,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有关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二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的规定,加强自律,严格规范招生录取行为。三要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对违规行为要按照《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四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的打击力度。五要认真开展“四项重点治理”,加强工作针对性,杜绝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打中介诈骗、有效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特别是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彻底地治理招生乱收费,任何地方和高校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

  周济指出要不断深化高考改革,以改革促进事业发展。要继续平稳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做好高考与高中新课改的衔接工作,有关省区要把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改革和中学综合评价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有条件的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实际,积极探索有利于职业技术人才培养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改革。

  参加会议的有国家教育考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教育部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和招生考试机构的负责同志,高校负责人,部分地、县招办负责人等。

  湖北、陕西两省教育厅,南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作了大会发言,主要交流了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情况和经验。江苏省公安厅介绍了打击中介诈骗、维护高考安全和秩序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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