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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普通高招工作安排

时间:2005-04-14 00:00:00  来源:  点击数:27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招办[2005]177

 

各省辖市教育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等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招,加强管理,综合整治招生考试环境,确保招生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现就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取切实措施,整肃考风考纪

  高考事关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组织高考是政府行为。良好的考风考纪是维护高考权威、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各地要充分认识考风考纪的严峻性和加强考试管理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扼制违纪舞弊的发生。

  要抓好以监考员为主体的考试队伍建设。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工作是每个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要认真落实《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监考员选聘与管理。要加强师德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各类考务人员都要集中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要提高监考教师待遇,维护监考教师的合法权益,调动监考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监考员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对教师全面工作考核的内容,与教师评先、任职挂钩。对于监考员不负责任,甚至违规违纪、参与作弊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取消教师资格,直至开除公职。继续实行和完善县与县推磨交换监考制度,同时,由省统一组织,原则上按每10场一人,跨省辖市异地派遣、定点包场巡考。省、市两级派出的巡视员,考点要统筹安排;县级除包点领导外,可以不再抽调本地人员安排巡视。

  严格执行涉考人员禁酒令。高考期间(668日三天),各级各类涉考工作人员严禁饮酒。接待外地巡、监考和上级领导,都一律安排工作餐,不得超标准接待。对不执行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均按违纪处理。

  严格考点考场管理。各地要加大硬件建设投入,所有考场都要配备金属探测器,所有考生进场都要接受检查。有条件的地方要安装使用电视监控考场、手机信号屏蔽器。监考员、巡视员和所有考务人员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每科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考试期间,除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巡视员之外,非特殊情况,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加强考试纪律教育。考前,各地各校都要集中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要让每个考生了解考试规则和违规处理规定,每个考生都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参加考试的违纪舞弊记录作为一项内容载入考生个人电子档案,录取时向高校提供。

  严格考生报名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高考报名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规定接收非本县(市、区)考生报考。各地不得向中学、中学不得向班级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单纯以高考升学率作为对中学和教师进行考评的依据。各中学不得组织、纵容高二学生报考,不得到外地外校拉生源。招生部门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审验有关证件,审核人员要签字负责,出了问题要追究审核人员的责任。对同一考生异地、重复报考的,要取消考试资格;对骗取报考资格的高二学生和高校在校生,要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二、加强安全保密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安全保密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生命线和首要任务。要继续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狠抓考试命题和试卷印制、运输、保管以及考试实施、评卷等每一个工作环节的安全管理与监控。考前,要组织安全保密专项检查,所有保密室重新核发使用许可证,确保条件达标、培训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消灭死角,不留遗漏。全省统一要求增设保密室外围的电视监控设备,对保密室周边环境进行监控。严格高考试卷往返考点的途中、考点至考场的途中和备用卷的安全管理,考点启用备用卷必须严格使用手续。加强对考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等电子档案内容和网上录取系统的管理与监控,确保信息安全。

 

三、做好外语听力测试工作,调整听力成绩使用办法

  根据教育部精神,今年我省高考中继续进行外语听力测试,仍使用教育部统一的含有听力的试卷,按照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其中,笔试部分总分值为150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听力部分总分值为30分,不再计入总成绩,而是作为单独的一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供高校在录取时参考;在120%的投档范围内,如何使用听力成绩,尊重录取学校的意见。

  外语听力测试是每个考生的必考内容,是考试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继续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前做好设备调试,进行模拟演练,对听力测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要有充分的估计和周密的应对措施,确保听力测试顺利进行。

  四、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继续认真执行教育部不点招的规定。对高校投放的调整计划,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进行投档。高校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和乱收费。高校的各类招生都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收费标准,并在报送生源计划时注明,由省招办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凡没有明确收费标准的,省招办不得安排其招生。

  严格规范独立学院招生行为。独立学院要全面如实介绍学校办学性质、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所有招生收费都必须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以及招生广告须经省教育厅审查后方可发布。严禁未经省招办擅自组织生源、未经省招办核准拟录取名单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

  严格各种特殊形式招生管理。规范艺术院校专业考试、专业成绩使用办法和录取规则。规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工作,招生学校要严格把关,做好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学校提交核准的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招办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民族预科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招生计划集中公布,单设志愿,集中投档,若学校生源不足,剩余计划收回全省统一使用。严格执行定向就业招生政策,生源面向全省,严禁利用定向就业招生政策指定生源、随意降低考试成绩要求和向考生乱收费。对外语非通用语种、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录取等招生形式,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加强对测试过程的监管,公示备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结果。

  五、进一步做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实施工作

  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是落实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原则的重要举措。实施的重点是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招办和高校、中学招生服务体系,各级安排专门人员,公布咨询电话,对考生来访、来电咨询及申诉做好接待服务,及时处理考生反映的各种问题。以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为主要平台,发布招生信息,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各类照顾对象名单,为考生提供免费信息查询服务。继续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社会媒体和信息渠道宣传招生政策,公布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对当批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面向社会公布缺额,征集志愿。

  继续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各级教育、招生部门和高校要健全服务体系,使咨询工作日常化,服务经常化。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集中精力重点做好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性的高招网上咨询周活动,各级招生部门和高校要安排熟悉政策、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对考生的咨询都要做出负责的答复。各高校要积极组织访校日等宣传咨询活动,如实宣传和展示学校。县(市、区)招生部门要指导中学、中学要组织班级举办校内考生填报志愿指导活动,使考生的疑问尽可能在校内解决。有条件的省辖市招办可以联合高校举办小规模的现场招生咨询活动。非教育部门不得举办招生咨询活动。严禁中介机构和非在豫招生的普通高校参与咨询活动。活动安全问题谁主办,谁负责

  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把招生宣传作为重要工作进行专项部署,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调配合;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积极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招生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工作制度,加大对招生工作的检查监督。对各种违规招生、乱收费案件,要坚决查处。对协助、参与非法招生活动的,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厉查处,尤其是与招生录取挂钩乱收费的高等学校,要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要予以通报,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招生。省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联合成立打击非法中介招生活动办公室,查处非法招生中介机构,清理违规招生广告,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七、加强领导,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教育招生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保证招生经费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明确各级、各部门和各类考试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层层签订考试管理责任书。上一级教育部门领导要对辖区单位实行领导分包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哪一级、哪个地方出现问题,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和学校,在评先、表优和教育综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要认真落实招生工作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对本部门、本地区、本校的招生工作和廉政建设负责,又要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坚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建立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考试期间,各级要实行严格的值班制度和考试、保密情况日报告制度。各级要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守,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要提前制定各种应急防范预案,一旦发生影响安全保密、严重违纪等重大事件,各市、县(区)和有关高校须在第一时间内报省招办,并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把影响和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附件:河南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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