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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职高专二批部分学校继续录取的通知

时间:2004-09-09 00:00:00  来源:  点击数:26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招高职高专二批部分学校继续录取工作的通知教招办〔2004〕594号各省辖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更好地完成招生计划,尽可能地为考生提供上学机会,根据年初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暨招生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录取新生报到人数不足原计划(不含30%的调节计划)的高职高专二批部分省属学校,再次面向广大考生公开征求志愿,继续补充录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录取的学校范围:录取新生报到人数不足原计划(不含30%的调节计划)的高职高专二批学校,部分在集中录取阶段未完成计划的高职高专二批学校。如同一院校在其他批次也有招生的,仅限于专科二批的招生计划。外省院校、非高职高专二批的本省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口招生等,均不再继续录取。  二、征集志愿的考生范围:凡未被任何学校录取、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普通高考学生均可重新填报志愿。已被正常录取的考生不得改报、改录。学校报送的不报到考生退档后也不得再参加征集志愿。  三、志愿采集方式:考生仍到原报名县(市、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每个考生可以填报4个学校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志愿),并填涂《征求志愿卡》。继续录取投档时,考生此前填报的志愿不再使用,均以本次征集的志愿为准。   四、录取方式和分数线:仍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省招办也不再集中办公,各省辖市招办通过网络上报和下载有关信息,各高校仍通过网上录取系统按照变更后的IP地址和端口号进行录取操作。各院校仍执行集中录取时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时间安排: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9月11--15日。各省辖市招办汇总考生志愿信息后,于9月16日12:00以前通过FTP服务器以数据库形式传报省招办,9月17日省招办按考生志愿向院校发档,当日录取结束。  六、做好宣传。高职高专教育是普通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社会培养高级实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要任务,这些高校办学各有特色,设置了一些社会紧缺应用专业,毕业生大有用武之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宣传招生政策,宣传高职高专的作用,宣传这次继续录取的意义等。要层层召开会议尤其中学校长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中学在宣传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中学要通过多种形式把这次继续录取的政策宣传到本校毕业尚未被录取的每位考生。各高校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可在有关媒体刊发招生章程、学校简介等,可派人到各地介绍学校,可通过多种渠道联系考生选报本校。各高校在宣传时要实事求是,不能做出虚假承诺,不能误导考生。对所联系选报本校的考生可汇总介绍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仍由考生本人填涂《征求志愿卡》。  七、狠抓落实。各级教育、招生部门和高校、中学,要履行各自职责,采取得力措施,层层抓落实,务求这次征求志愿和继续录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要切实禁止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对违规举办复读班的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肃查处。要继续加大打击非法招生力度,组织引导考生积极选报本次征求志愿学校。各县(市、区)招办要对符合这次补报志愿的考生,分中学打印名单并发给中学,对重新填报志愿的考生通过《河南高招在线》认真核对其录取状态,只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避免产生无效志愿。省招办对各市工作落实情况将以适当方式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在组织征集志愿和继续录取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和学校都不得借机向考生乱收费。二OO四年九月六日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二批征求志愿学校的名单,大家可以到省招办网站上查看及下载:网址是 Http://www.hea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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