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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01-06 09:12:02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点击数:341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关于2020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招办: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1月9日至11日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1月9日至12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1月9日至13日24:00。
(四)全国统一考试日期2020年3月14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3月14日(星期六)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备符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三)符合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特别强调: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含非幼儿师范学校的师范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符合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考生类别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条件: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普通类两年制、三年制)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进入本科学习阶段)学生、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报考,否则资格认定无法通过,或事后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读研究生不受年级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特别强调:以上考生报考类别应具备学历条件须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相适应,如不按要求的条件报名考试的,造成面试审核无法通过的,考生责任自负。
2.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条件:具有河南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河南省居住证,并取得相应学历。
3.港澳台居民报名相关事宜
在河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五)报名受限条件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事项
(一)审核工作要求
各考区在报名系统开放后,应组织审核人员登录报名客户端,熟悉报名信息采集及相关填写要求,以确保正确审核考生信息。网上审核时,除对本考区报考考生信息的规范性按以往要求进行检查外,还须对普通高校在校生的学制、年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在校生报名条件的,应当审核不予通过。请各省辖市招办提前部署,适当增加审核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审核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审核工作有序、准确实施。
(二)考生咨询
报名期间,要确保咨询线路畅通,组织熟悉报名公告及相关政策的工作人员对考生提出的考试相关问题做好解答。
(三)成绩查询
2020年4月1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日内向省辖市招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复核主要检查是否考生本人试卷或本人应试信息、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
(四)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五)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教师资格考试是社会关注度极高的一项重要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已被纳入到“刑九”修正案适用范围,我们在组织考试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高度负责。各省辖市招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标准做好各项考试工作,确保各级思想统一,行动一致,扎实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一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资格审查。尤其要严把学制、年级项目的审查,在报名阶段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筛选出来,杜绝大规模退费等情况。二要落实考务人员培训,认真学习报名公告。2020年起,允许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在校生报考幼儿园层次教师资格;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学历要求更改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各市招办在对考生的政策解读、咨询、网上审核过程中,要进一步增强为考生服务意识,热情准确解答考生咨询。三是要合理安排考点。考区考点设置原则上在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且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机构签发办学许可证的标准化考点。鉴于考试规模扩大,报名人数超过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点容纳能力的,经省招办批准,可在辖区内县区标准化考点设置考场,并在市招办官方网站公布考区内各考点。全省报名公告中已经向考生说明考点包含考区辖内县区,市招办可根据本考区报名实际情况将幼儿园等考试科目较少的考生集中安排在县区考点。
(三)严守安全底线。报名结束后,各省辖市招办按照省招办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统计上报各项报名数据,试卷数量申报必须于1月16日前,将纸质版盖章传真至省招办备查。考区存放试卷的保密室要提前检查,确保安全。试卷到达保密室后,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省招办将对保密室全程监督抽查。在县区设置考点的,试卷保管统一由市招办负责。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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