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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招生办限时办结制

时间:2015-05-23 20:34:14  来源:  点击数:111


第一条 限时办结制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

第二条 限时办结范围包含:市招办承担的各项业务工作、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第三条 各科室对承担的各工作业务,以及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各科室要尽量缩短办理时间,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及时办理。

第四条 各科室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涉及重大事项需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予以上报;对下级机关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作出明确答复。

第五条 各科室明确事项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监督部门电话,并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在办公场所或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限时办结的时限以日计算。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符合条件的,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申请的次日起计算。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其办理时限从行政相对人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第七条 各科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要相互补位,或实行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监督举报电话:63137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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