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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政策的主要变化

时间:2009-08-09 00:00:00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点击数:26


  最近,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做出安排。总的来看,招生政策没有大的变化和调整。重点强调了以考生为本,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公平、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鼓励和引导在职从业人员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拓宽视野,增强从业能力。与往年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考试时间从往年10月份的第二个周末推迟到101718日。

  
二、教育部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需要向考生告知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的内容。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要履行告知程序,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特别要告知其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在《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的录取照顾政策中增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此项工作将于每年春节前开展,3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新生于当年春季入学。我省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四、加强入学新生的复查工作。教育部要求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我省停止“两项试点”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取消成人高校专科招生注册入学和农村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免试进修专科学历“两项试点”工作。

  
六、为了提高新生报到率,录取工作结束后,要求招生院校与考生进行录取确认,对写出书面申请明确表示不能入校学习者,可以退档,所空计划可参加调剂录取。调剂录取时先进行录取确认后的退档及补充录取工作,后根据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进行调剂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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