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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06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时间:2006-08-15 00:00:00  来源:  点击数: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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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06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06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证书的人员。

  (4)根据卫生部《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④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各市招生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

  (5)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6)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若在异地工作,由工作单位出具报名介绍信,凭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报名时间:821日—827日。

  3、报名手续

  (1)考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其所在省辖市或扩权县(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站报名。经省辖市或扩权县(市)招办批准,也可受理有组织的集体报名。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及复印件。我省成人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由成人高校组织集体报名,并出具考生当年专科升学考试的准考证号,招生部门利用当年录取信息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入学报到时,招生学校审查其专科毕业证书,不能出具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接受入学注册。本科毕业资格审查时,由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审查专科毕业证书,不具备的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现役军人报考应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2006年复员、退伍军人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持复员证或退伍证和复印件到省辖市或扩权县(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站报名。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应交验有关证件,根据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信息采集费。考生填写《考生登记表》前,须仔细阅读《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应由考生本人填写和签字的部分,必须由其本人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报名时还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拒签者,不接受其报考。

  4、志愿填报

  考生可根据《2006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选报一个志愿或两个志愿,如报两个志愿,两个志愿可以都报本科或专科,高中起点的考生也可以报一个本科,一个专科,但必须将本科作为第一志愿。报考两个志愿应遵循的原则是:

  (1)报考专升本的,两个志愿的科类必须相同。

  (2)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所报第二志愿的考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必须包含在第一志愿考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内。

  5、证书、证件审查

  (1)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负责组织对考生的照顾条件进行审查认定。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审查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有关资格认证专用章。

  (2)报考“专升本”考生的毕业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劳模、优秀运动员和医学类专业考生的证件,由各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统一组织审查。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且要签名并加盖资格印章。符合免试条件的劳模、优秀运动员等考生的证件,于95日前报省招办复审。(报考“专升本”考生的证书复审工作另行安排。)

  6、考生报名信息采集

  (1)考生的基本情况信息采集通过光电阅读器阅读《报名卡》或根据考生填涂的《报名卡》进行手工录入。现场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考生现场核对。错误信息要及时纠正,无误后分别由考生本人和报名点负责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确认。

  (2)考生的照片信息要在报名现场通过数码相机(摄相机)等设备采集。照片统一采用白色背景,加“2006年成人高考”字样的徽标和报名序号。采集的考生照片应按新身份证照片的要求,突出面部。

  7、考生的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

    二、考试

  1、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并制订答案及评分参考。  2、全国统考启用前的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为绝密级事项。

  3、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和有关高等学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预案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在第一时间报省招办,省招办接报后立即上报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考场均设在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场的编排由省招办按考生报名所属市地()统一使用计算机分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分别按考试科类集中编排。

  5、考试科目如下:

  (1)高起本考试科目

  文科类:语文、数学()、外语、史地。

  理科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化。

  (2)高起专考试科目

  文科类:语文、数学()、外语。

  理科类:语文、数学()、外语。

  高中起点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供招生学校参考。

  (3)专升本考试科目

  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数()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6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6、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2006101415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14

1015

9001100

14301630

数学(文)

史地(高起本必考)

数学(理)

理化(高起本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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